一、检验申报 (一)网上报检 登陆我院官网进行网上报检。具体参考我院办事指南中的“网上申报指南”。 (二)窗口报检 填写完整的《特种设备检验申报与受理单》(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提供申请单背面所需资料到我院业务部门办理。 二、现场检验所需资料 (一)监督检验 1、质量计划、施工作业(工艺)文件; 2、现场施工的项目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名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产品技术文件资料(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4、改造、重大修理的设计文件; 5、施工过程的自检记录、验收资料; 6、施工监检工作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定期检验(含首次检验) 1、首次检验: (1)《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申请表》(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2)起重机械产品设计文件(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电气原理图、液压或者气动系统原理图等);(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3)起重机械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包括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 (4)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如果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必要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5)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和电动葫芦的型式试验证书(必要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6)桥(门)式起重机定期(首次)自检记录; (7)起重机械购买及安装合同. 2、定期检验 (1)《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申请表》(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2)起重机械上次检验报告(传真检验报告结论页)以及使用登记证; (3)起重机械自检记录或者自检报告(传真结论页); (4)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合同原件(需加盖公章); 三、现场准备工作 (1)提交起重机械上次检验报告及使用登记证,上次检验周期内的维保、修理 (如有)和自检记录,以及检验工作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2)需要拆卸才能进行检验的零部件、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按照要求进行拆卸; (3)将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焊缝、严重腐蚀部位,以及检验人员指定部位和部件清理干净; (4)需要登高进行检验的部位(高于地面或者固定平面2m以上),采取可靠的登高安全措施; (5)安全照明、工作电源满足检验需要; (6)需要进行载荷试验的,配备满足检验所需的载荷; (7)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符合检验要求,没有影响检验的物品、设施等,并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8)需要进行现场射线检测时,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9)防爆设备现场,具有良好的通风,确保环境空气中的爆炸性气体或者可燃性粉尘物质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相应规定; (10)落实其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防护措施以及辅助工具。 四、检验流程 (一)报检。 1、网上报检:网上申报业务后,有专人进行业务受理,受理完毕后检验室会电话联系具体检验事宜。 2、窗口报检:将报检所需资料提交我院办事窗口,我院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资料符合即办理业务;资料不符合时,告知改正意见,并退还资料。 (二)现场检验。 检验员按约定时间去现场检验。 (三)报告发放:检验报告出具后,检验报告及使用标志将以电子邮件发送到登记的电子邮箱;如检验现场收到检验员填发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意见通知书》,使用单位应对检验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处理,填写处理结果,并签名加盖公章,于限定时间内返回检验室。 五、资料获取方式 《特种设备检验申报与受理单》可通过我院官网下载,或在我院一楼办事大厅领取。 六、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大院一号楼办事大厅 邮政编码:516003 咨询电话:0752-8419008 投诉电话:0752-8419049 官方网站:http://www.hztzsb.com/ 邮 箱:hzbpvi@126.com
|